dimanche 9 décembre 2018

发现新大陆 ( 中 )



标签:  Fish原创                        分类:  历史追忆 史海钩沉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和平主义者墨子因为楚王要起兵攻打宋国,特地赶去晋见楚王。墨子说:“我来楚国的路上,听到了一个故事,我说给大王听吧。有个人啊,家里有很多华丽的马车,可是这个人却偏偏想去偷邻居一辆破破烂烂的车子;那个人自己有着许多昂贵的毛皮大衣,可是却偏偏想去偷邻居粗布短袄;自己有着吃不完的美酒佳肴,可是却偏偏想去偷邻居的酒糟。请问大王,这种人是怎样的人呢?”楚王听后哈哈大笑:“这人一定是有病,是个偷东西上瘾的人啊。”墨子也笑了,说:“大王所言极是。现在楚国方圆五六千里,宋国只有五百里土地,这不就如同一个人有彩车,另一个人只有破车吗?在楚国的云梦泽,到处都是犀牛、野牛、麋鹿等等珍稀动物,长江、汉水里到处都是鱼、鳖,而宋国却是一个连野鸭、兔子都很少的贫瘠的地方啊。两国相比,不就像是一个是有着美酒佳肴,一个只有酒糟吗?楚国又有松树、梓树、樟树等等树木,而宋国境内却连棵比较高大挺直的树都没有,这不就像是一个人有着华丽的衣服,而另一个人只有粗布短袄?大王您现在派出军队攻打宋国,这和我们之前说的那个偷东西上了瘾的人的行为有什么不同呢?”楚王沉默片刻,然后说:“先生您说得确实有理,寡人就此撤兵,不攻打宋国吧。”当然,这之后还有墨子和公输班(鲁班)比试攻城防御,然后楚国才真的撤回军队。这段引述正是一个描写大航海时期中国人心态的绝佳例子。和古时强大的楚国一样,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明朝的巅峰时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世界超级大国,其地位好比当今的美国。

  让我们在这里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郑和后继有人,大明朝的船队将西航进行到底,在阿拉伯向导的指引下从东非马林迪绕过好望角,从大西洋到达欧洲。他们会发现那时的欧洲既穷又破,内战不休。除了玻璃器皿和钟表机械外几乎没有什么值得购买的货物。于是中国人会在海图上大笔一挥,勾掉这片没有意思的化外之地。正是在确定周边国家不能对自己构成威胁之后,明朝开始渐渐裁撤舰队,闭关锁国,满足于自给自足,基本没有再去发展海外市场。而如果阿拉伯和印度的商船集结成一支探险队,从太平洋土著那里得到了洋流和季风的秘密,一路东航到达美洲。他们将会被当地衣不遮体(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气候温和,用不着多穿。)的印第安人截住,就算没有被做成人肉大餐,也会大失所望:那里的人比起中国人和日本人来要贫穷落后许多,虽然印加帝国黄灿灿的金子惹人垂涎,农产品花样繁多,但是根本无法抵消穿越太平洋的往返费用及风险。最要命的是,那里的土著根本就不需要丝绸和茶叶!这可是当时世界上最便于运输而且最具商业价值的主要商品啊。于是,精明的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回到以前经马六甲海峡北上中国的老路上去……可以说,亚洲各国在开辟新航路这个历史事件当中决定弃权退出,完全是理直气壮,毫无遗憾的。

  与其说亚洲的实力不足,没有能发现新大陆(在这里可以是美洲、澳洲甚至欧洲本身。),不如说它当时没有必要去开辟新的市场。当时的亚洲只有明朝一国独大,欧洲的商业殖民生产模式对于它来说格格不入。这不是说当时欧洲的产业模式要优于亚洲,实际上正好相反,贫穷的欧洲是被迫开始海上贸易的。和相对和平稳定的亚洲不同,当时的欧洲简直有点惨不忍睹:只要阿拉伯世界的哈里发跺跺脚,或是金帐汗国的蒙古骑兵发发威,就能让欧洲和亚洲的陆上联系彻底断绝。欧洲各国群雄并起,不论是君主制还是城邦制,新教还是天主教,都在为了各自的利益以及宗教信仰问题内讧不休,千辛万苦积累的财富,在无休止的自相残杀中消耗殆尽。东欧各国与相对富强的西欧各国矛盾重重。西欧各国组织的十字军早就不再往阿拉伯人控制下的宗教圣地耶路撒冷前进,而是打着圣战的幌子,结伙闯入早已昄依同一个上帝的波兰和俄国进行疯狂掠夺。中欧的农民、捷克的矿工、西里西亚的织匠,渐渐有了人权和自由意识,搞得王公贵族们如坐火山。即使在罕见的和平时期里,欧洲人仍然在为未来的战争筹措经费。各国之间关卡众多,税款名目多如牛毛。打个比方,俄罗斯的木材要是从陆路贩卖到法国,经过层层课税,恐怕就要卖到和白银等价的程度了。那日子过得真的是民不聊生啊。君不见最早当水手出海冒险,后来殖民美洲的都是些什么人?欧洲社会底层的各式人物:被驱逐出境的新教徒、失去土地的农民、被通缉的走私贩子、躲避饥荒的爱尔兰人、被黑死病威胁的挪威人、种族仇杀中幸存的意大利人、破产的塞尔维亚工匠、不堪迫害的犹太人……说白了,如果在陆地上还能混得下去,谁会愿意离开故乡,乘船漂洋过海参与充满未知的冒险?当他们失去陆地上的家园,把船只当成避难所,以远航所得的那些有限利润当做唯一的收入来源,自然会越行越远,直到世界的尽头。


  在这里一定要提到引发欧洲人寻找新航路的主要诱因:香料。香料有多种神奇的功能,举凡帮助消化、调解肠胃、促进血液循环乃至催情作用,逐渐发展为贵重药品,变成今日欧洲的烹饪主角。埃及是香料集散买卖的鼻祖,在两千多年前与中国几乎同时进口香料群岛的食材,而发展出历史悠久的烹饪艺术,并在千余年后将香料卖给了欧洲人,彻底改变了古欧洲的单调饮食文化,却也为亚洲带来日后恐怖的被殖民年代。中国人善于烹调,天天和香料打交道,只是把它当做厨房用品;古印度美女认为辛香料是维持性感美貌的来源;地中海沿岸的男人把辛香料当做壮阳圣品;而中世纪的欧洲人,则把香料当成了金融游戏的主角:珍贵的香料在从陆路或海路输入欧洲的过程当中经过层层盘剥,后期价格贵得离谱,一度达到和黄金等值的程度。香料卷入政治、权力与航海科技的斗争,成为盛产香料的印度尼西亚群岛与印度半岛长达好几世纪被殖民的祸端,却同时揭开了整个地球的神秘面纱,意外地让香料成为东西方文明连结的主要媒介。为了躲过中间商的剥削,许多欧洲人赌上身家性命,乘船闯入茫茫大海,一心想要寻找一条通向香料群岛的捷径。所谓香料群岛是公元15世纪前后欧洲国家对东南亚盛产香辛料的岛屿的泛称,和很多传说一样,那里盛产香料的情况被大大夸大了,好似全世界的香料都是从那个群岛上的土里冒出来的。根据考古学家的分析论证,这个中国和欧洲传统上称为香料群岛的地方,其实就是现在印度尼西亚境内的摩鹿加群岛(印尼语:Kepulauan Maluku,又译马鲁古群岛,后来在殖民地时期被称为“东印度群岛”)位于苏拉威西岛东面、新几内亚西面以及帝汶北面,为印尼境内众多群岛之一,是马来群岛的组成部分。而印度次大陆本身也是香料的主要出产地和集散地。以获得更多香料为目的,计划东航印度,探寻香料群岛,希望一夕暴富是当时流行于多数欧洲航海家当中的生活方式。当然,因为风暴等自然原因,加上海盗等人为因素,欧洲的航海家们取得成功的例子不多。他们或葬身鱼腹,或破产自杀。更多的人则因为无人资助,根本无法扬帆远航,而是留在陆地上沦为酒鬼和骗子。

  大西洋是世界第二大洋,面积9336.3万平方公里,大约是太平洋面积的一半。占世界海洋总面积的25.4%。北到挪威北角和冰岛,南接南极洲。西为南北美洲东海岸,东界由欧洲与非洲的西海岸构成。对于这一片浩瀚的水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除了维京海盗、英国渔民和西非水手之外,世界各地的主要人口对它几乎一无所知。实际上,直到有人横穿大西洋,发现新大陆若干年之后,欧洲的居民才会知道太平洋的存在,又过了很久,才了解大西洋比太平洋要小得多。说到横越大西洋,葡萄牙王子,绰号“航海家”的亨利与他的船长们功不可没。十字军战士和葡萄牙人很早就证明绕非洲航行是可能的,在大西洋绕欧洲海岸航行也是可行的。亨利创办了欧洲最早的职业航海学校,为日后的大航海时代储备了人才和理论基础。在本文后面的很多地方,还要提到葡萄牙这个拥有强大海上实力的欧洲国家。历史里没有多少假设,但是却充满了巧合。在当时一片争先恐后的东航大潮里,一位热亚那水手突发奇想:为什么不从西面去印度?偏巧当时一位欧洲的国王和他贤明的皇后相信了这个江湖骗子的话,出钱为他组织船队,穿过大西洋,往西边去寻找印度。当时谁也没有料到,这次特立独行的探险将会彻底改变欧洲乃至世界的命运。现在,该轮到我们的主角出场了。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1451年9月出生于意大利热亚那。在这里还得费些唇舌写一下当时意大利的情况。自从罗马帝国灭亡,继承者拜占庭帝国日渐衰败,意大利就陷入了四分五裂之中。当时意大利境内主要实行城邦制,各自为政、不相统属。意大利人善于航海经商,大的城市靠商业崛起并维持相对独立。其中最大的商业性城邦(同时也是最大的海港城市)有两个,分别是热亚那和威尼斯。两者虽然同文同种,却因为生意上的竞争关系多次兵戎相见,是名副其实的死对头。说来有趣,另一位著名的意大利探险家马可·波罗就是威尼斯人(详见附1)。后来大部分意大利城邦甚至一度仆从于奥匈帝国。我们现在在世界地图上看到的意大利,是由反奥匈帝国的意大利北部小国皮埃蒙特王国于1870年通过多年的意大利统一战争建立的。而它的真正缔造者是其国王埃马努艾尔二世的首相加富尔以及意大利民族起义军领袖、名将加里波第。言归正传,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出身在一个热亚那小商人家庭,其父母主要经营羊毛纺织作坊。其父多米尼克·哥伦布除了是个出色的毛纺工匠,还会酿酒和制作奶酪,兼职管理着牧场和葡萄园,可谓多才多艺。早在哥伦布出生之前,热亚那在基奥贾海战当中败给了威尼斯,被迫放弃原来向东扩展方针,改为向西进取。可以说,正是热亚那的这一政策调整,影响了哥伦布的整个人生走向。

  一直到18岁,哥伦布都是个默默无闻的体力劳动者:他和弟弟巴塞罗梅在自己家的羊毛作坊里成长,免不了要参与繁杂的毛纺工作。大约在哥伦布20岁那年,因为生意不好,其父卖掉了住宅,迁居郊外。哥伦布则离家到热亚那和葡萄牙商船上做水手谋生。1473至1477年间,他频频出海,在船上接触了各国水手,到过很多港口。当时热亚那商船主要是向西航行,绕过圣维杰特角,沿大西洋海岸向荷兰、英国等地运送从东方进口的乳香。这使得他对大西洋上的航线与海情有所了解。1476年,哥伦布所属的热亚那大型商船队和葡萄牙劫掠舰队遭遇,爆发激烈海战。那个时候,行舟海上根本没有安全保障可言,正规军的舰队,随时可以翻转面孔,向其它国家的船只发起海盗式袭击。海战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战斗中哥伦布不慎落水,一路漂到西班牙海岸,受到当地居民的帮助和热情接待,后经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回到热亚那。这份经历使他对西班牙留下了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他在热亚那生活困苦,没进过什么像样的学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后来他离开这个“高尚而伟大的海滨城市”去效忠并非他自己祖国的西班牙,心理上并没有多少失落感。

  到了1477年,哥伦布已经是位老练的水手了。史书记载他“中等身材,肤色洁白。红头发、蓝眼睛、鹰钩鼻。会说好几国话,语调温和,神态庄重;胆大包天,坚忍不拔,富于天主教倡导的献身精神。”他曾经远航到大西洋北端的冰岛,在那里,他见到了挪威探险家莱夫·埃里克森。哥伦布从莱夫那里听到了有关丹麦海峡和“温兰”的故事:在北欧传说里面,那是个到处长满了野葡萄神秘的大陆 — 其实就是由维京人首先发现的格陵兰。受到“温兰”的启发,哥伦布开始相信,一直向西航行下去,应该可以到达印度。他的计划野心勃勃:找到到达印度乃至中国和日本的新航路。最好能运回当地盛产的香料、丝绸和瓷器。或者找到前往印度途中可以建立基地,提供补给修整的地方。实在运气不好,也可以为他和自己的家族在海上找一片陆地或者岛屿 — 当时葡萄牙国王为了激励人们出门航海,已经向他的船长们承诺,地图上没有标出的地方,是可以赠送给它的发现和开拓者的。当然,哥伦布的计划并非全无依据。他努力收集了不少资料:随大西洋海流漂来的木材,上面有刀斧加工的痕迹,却非欧洲的树种;同样被海潮带来,既不是欧洲人也不是非洲人的尸体—他认定是印度人(其实是印第安人)。甚至有以前关于意外漂到未知大陆又得以返回的海员传说。当时欧洲的航海技术也对他造成了误导:在哥伦布使用的海图上,中国泉州港位于西经116度 — 现在美国加州的经度上。而日本则在西经70到60度之间 — 接近于现在亚速尔群岛的经度。根据当时的制图专家计算的结果,亚洲最东面的岛屿距亚速尔群岛约2500海里。哥伦布自己则算出了更短的距离 — 1500海里!能一下子从海图上去掉整整1000海里,这是当时那个时代所特有的大胆行为。

  当然,和当时绝大多数冒险家一样,哥伦布需要别人的赞助,才能搞到帆船去执行这个胆大妄为的计划。他心里第一位游说对象就是当时欧洲最具有航海实力的国家 — 葡萄牙。当时的葡萄牙国王若奥是一位继承了“航海家”亨利王子光荣航海传统的君主。除了原来就有的船队和航海学校,葡萄牙国王还建立了一个数学委员会和一个航海事物委员会。若奥派出委员会里面优秀的犹太制图专家和经验丰富的船长,专门负责审理和裁决哥伦布的提议。专家船长们立刻指出哥伦布海图上和通用海图之间那1000海里的距离误差。即便是当时马可·波罗提出的,可谓最权威的距离值,从欧洲到日本也有5000海里以上的距离,乘坐当时最快的帆船西航,最快也要14周时间。没有陆地参照,没有可靠的向导,如果在茫茫大海上迷了路,后果可想而知。一些人干脆认定哥伦布是个骗子,因为他口口声声向国王讨要对自己将会发现的陆地和岛屿的特权,这些要求已经超过了当时葡萄牙最有成就的远洋船长所能得到的赏赐。葡萄牙是一个欧洲小国,实力虽强,本钱有限,能维持正常的商业航海就很满足了,对于如此冒险得不着边际的计划不得不三思而退;更何况当时葡萄牙对于向南绕过非洲东进的探索计划已经坚定执行了60余年,这和西航穿越大西洋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容。这一切都注定了若奥国王不可能对哥伦布天马行空般的计划作出积极反应。

  在葡萄牙碰壁的热亚那幻想家哥伦布大约在1485年从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动身,出发奔赴西班牙的帕洛斯港。随行的只有他年方5岁的儿子迭戈。可以说他是逃离里斯本的 — 一直得不到若奥国王的资助,加上为了处理自己妻子的葬礼,他把以前远航所得的积蓄消耗殆尽。他已经连续数月无法应付日常开支,债主临门了。他的弟弟巴塞罗梅可谓顽强,顶住压力,靠着绘制和销售海图糊口,在他逃走后硬是留在里斯本又生活了3年。后来巴塞罗梅和哥哥一样,也成为著名航海家。穷困潦倒的哥伦布在路上把儿子迭戈送到拉拉维拉镇上的西班牙修道院寄养起来。巧的很,这家修道院的院长佩雷斯是个熟悉航海,专攻天文学的热心人,在他的指导下,就连迭戈后来也成了著名航海家。(看来就算哥伦布壮志未酬身先死,他也绝对不会和中国的郑和那样后继无人啊。)热心的西班牙神父在得知哥伦布的宏伟计划之后,推荐他去见一些西班牙贵族。这些人拥有属于自己个人的商船,甚至是商船船队,应该会对哥伦布的冒险事业慷慨解囊。这下子哥伦布可谓峰回路转,绝处逢生了。

  西班牙虽然版图比葡萄牙要大一些,但却是个刚刚建立不久的新兴国家:西班牙北部卡斯蒂亚国王的公主伊莎贝拉和阿拉贡王子费迪南德结婚,两个王国趁势合二为一,成为西班牙王国。在陆上,曾经统治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南部的摩尔人穆斯林统治者被西班牙击败,西班牙在伊比利亚半岛上节节获胜,基本上实现了统一。刚刚站稳脚跟的新国家西班牙朝气蓬勃,与葡萄牙这个日趋保守的老牌王国形成鲜明对比。其实西班牙人也是优秀的航海家,只是名声略逊于他们的邻居葡萄牙人罢了。曾几何时,葡萄牙南航绕行非洲,不断有所发现的故事在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广为流传,赞助航海冒险在西班牙成为时尚,阻扰者被视为迂腐守旧遭到嘲笑。哥伦布跑到西班牙来,可谓正逢其时。(顺便提一下,另一位航海家麦哲伦在西、葡两国也遭遇过几乎相同的命运)堂·古德斯曼、西顿尼亚公爵等高级贵族和大臣先后接见了哥伦布。以个人财力而论,仅其中最穷的梅迪拉·赛利伯爵一个人就能支付的起哥伦布的整个船队 — 因为信心十足,又害怕重蹈覆辙,哥伦布不再对于发现者特权什么的讨价还价,他只希望能够搞到三四条帆船去实现他的计划。不过,大家认为事关重大,哥伦布应该直接向女王陈述他的计划,获得王室特许。基本完成统一大业的西班牙此时正准备再接再厉,努力成为日后的欧洲霸主。扩张意味着打仗,意味着急需大量金钱,伊莎贝拉女王知道,除了利润丰厚的香料贸易,没有其它更好的途径。但是,强大的葡萄牙舰队完全垄断了向南通往非洲,进而驶向印度的传统航线。恰在此时,一个热亚那人跑来为她指出一条全新的、可以通向印度的航线。岂有不见之理?1486年,哥伦布达成心愿,觐见了西班牙女王。

  然而见了面不等于说成功。女王虽然做梦都想要找到印度,发笔横财,可是这毕竟是一场冒险的赌博啊,如果一旦失败,西班牙王室的体面何存?同时,穆斯林武士们为了不在自己手上断送往日那个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国,正拼命坚守着他们在欧洲最后的堡垒 — 格林纳达,长期的围困战使得西班牙女王心力交瘁,暂时没有精力去考虑西航这种新奇的探险游戏。俗话说饭要一口口的吃,事要一步步的做,人家也有人家的苦衷不是?女王很客气地聆听了哥伦布的建议,又很客气地把他和他的计划交给了自己的顾问班子。这下子可把哥伦布给害惨了:他陷入了甚至超过在葡萄牙经历过的痛苦周旋。差不多每周他都要不断觐见主教们、博士们、财主们和外交官们,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各样的愚蠢问题,偏偏就是没有一位真正的航海家跑来问他一个哪怕稍微有点远见的问题。这一耽误不要紧,可怜的哥伦布在西班牙一等就是六年半!

  突然有一天,西班牙国王费迪南德的司库大臣德桑坦赫尔未经召唤,闯入宫廷。他是赶来向女王伊莎贝拉报告的:哥伦布终于决定动身离开西班牙了。本来因为西班牙王室给哥伦布一份薪水,使得他能够维持生计,他才耐心等了那么久。在经过无数次的挖苦和羞辱之后,他实在无法再忍受下去了。问题是,如果离开西班牙,他又能上哪里去呢?回葡萄牙?那里的国王和航海委员会已经永远拒绝了他。如果是别人,恐怕早就放弃那个疯狂的念头了—可不是,在陆地上好歹还有一份工资可拿,犯得着那么急着往海上跑么?但是哥伦布之所以是哥伦布,就是因为他那近乎偏执的坚持。1492年1月,他决定奔赴法国,向法兰西国王查理八世献上自己的西航计划。史书上并没有详细记载这个西班牙大臣德桑坦赫尔和哥伦布的关系,但他的铿锵话语已经载入史册。他当时怒气勃勃,斗胆向女王进言道:“陛下在大事上从来机智果断,却为何对于眼下这桩小有风险的事竟然犹豫不决?这让人难以理解。哥伦布不就是要几条船么?他一旦成功,将是对上帝和教会声望的巨大提升;对女王和西班牙王室声威的极大张扬。这位勇敢的人参加过对穆斯林的战斗,结果深得好评。如果他真的去了法国,而因此使得法兰西国王占得先机,那将是整个西班牙王国的巨大损失;女王陛下您的巨大耻辱啊!您会沦为全欧洲的笑柄!如果您真的不想出这笔钱,我德桑坦赫尔请求以个人名义私人赞助这次探险!”估计如果没有德桑坦赫尔这一顿当头棒喝式的忠言直谏,日理万机的女王早就把哥伦布这个人忘得一干二净了。女王本来就不是等闲之辈,一惊而醒,幡然悔悟:问题根本从来就不是那几个钱,而是面子!支持哥伦布,万一他失败了,西班牙王室固然会被葡萄牙国王耻笑;但是如果失去哥伦布,而其他人资助了哥伦布,且西航恰恰取得了成功,那时候西班牙更会成为全世界历史书里的笑料!她立刻表示,就算要变卖自己的首饰,她也将独力资助这次冒险!

  相信很多人读到此处,忍不住掩卷叹息:原来是这样的啊!现在我们才知道葡萄牙国王若奥是怎样失去了美洲;而法兰西国王查理又如何差一点就得到了它!接下来的一幕让人想起那个著名的“萧何月下追韩信”典故。当一位西班牙特使在松木桥村追赶上这位顽强的热亚那幻想家的时候,他已经向法国走出了10英里。哥伦布本来灰暗的人生突然闪过一片光辉灿烂!后面的事情可谓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女王同意正式赞助哥伦布的西航计划。她立即批准签发七份重要文件—后来正是这些文件使得西班牙王室合法地拥有了整个美洲。直它到被后来居上的英国强行抢走。事实上,如果先发现者即是拥有者的习惯至今有效,单纯从法律角度讲,英国或者美国从来没有拥有过美洲的主权,更别提几乎被种族灭绝的美洲印第安人了。西班牙王室文件明确并强调了哥伦布的利益、权利、奖励和头衔。他被西班牙封为海洋统帅(注意不是海军司令的意思),代表他会成为即将发现的新陆地和海岛的统帅、总督和副王。1492年8月3日,哥伦布带着西班牙国王写给印度君主和中国皇帝的信件,从西班牙的帕洛斯港扬帆起航,展开了人类历史当中最辉煌的航海活动之一。



虽然哥伦布的远航与当时的常理相违背,
但是由于他的一再坚持,终于美梦成真!


附1: 马可·波罗小传

马可·波罗(Marco Polo,又译马可·孛罗、马哥·波罗,1254年9月15日-1324年1月8日)是意大利威尼斯商人、旅行家及探险家。于元朝时,随他的父亲和叔叔通过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自称懂得蒙古语及汉语。回到威尼斯后,马可·波罗在一次威尼斯和热亚那之间的海战中被俘虏,在热亚那的监狱里口述其旅行经历,由鲁斯蒂谦写出《马可·波罗游记》。他的游记使得众多的欧洲人得以了解中亚和中国。他的经历激发了哥伦布和其他不少旅行家。有很多的文学作品都是基于他的游记。马可·波罗还影响了欧洲的地图制作,导致了欧洲早期世界地图-弗拉·毛罗地图的出现。




lundi 3 décembre 2018

发现新大陆 ( 上 )



标签:  Fish原创                        分类:  历史追忆  史海钩沉


前言

  从牙牙学语到能够阅读文章,可以说是每个智力健全的人在他或她的生命之初都经历过过的人生关键一步。对于Fish来说,记得大约是从学习中文的第二年开始,便渐渐可以阅读小人书之类的读物了。到小学升中学,文字存储量达到了基本要求,可以开始对付着阅读字书了。由于对绘画的爱好,在很长时间内,小人书或者以插图为主,文字为辅的少年读物长时间占据着我的娱乐空间,我的藏书里只有那么几本字书而已。我真正开始喜欢上纯文字的阅读,是从接触到房龙文集开始。亨德里克·威廉·房龙(1882-1944)是一位多产的美国近代作家,我在中学时代也只读到过他三十多部著作当中的几个译本而已。同样是写历史,房龙的文字平实风趣,没有很多历史书沉闷绵长的叙事结构。一口气读完房龙的《人类的故事》、《文明的开端》和《发现太平洋》之后,察觉自己已经从一个单纯的绘画爱好者变成了历史及绘画爱好者了。当然,等到我能够通读《东周列国志》那样的大型文言文书籍,又是几年以后的事了。从那时起,Fish心里就有一种冲动:什么时候自己也可以写一篇历史题材的文章呢?终于,我等到了这一天,这篇《发现新大陆》是我模仿房龙风格写的一篇短文,谁知道呢?也许房龙早就写过同样的题材了。我可不想成为作家,只是想借此纪念一下自己的童年经历罢了。希望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有某个人读完我的文字,能够发出:“原来是这样啊!”的感慨。这就是对于我数年收集资料,数月伏案打字的最好回报了。

  欧洲历史当中记载的地理大发现时期,又名大探索时代或大航海时代,一般是指从15世纪到17世纪这段漫长的时间。该时期内,亚洲与欧洲的船队出现在世界各处的海洋上,寻找着新的航海路线和贸易伙伴,意图发展弘扬本国的文化。在这些远洋探索中,航海家们发现了许多当时不为人知的国家与地区。有意无意之间彻底改变了世界的格局。其中,发现新大陆可以说是这个时期最激动人心也最具有戏剧性的一幕,让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把这个故事从头到尾,仔细回味一番。

  早在2到4万年以前,东亚的先民乘着简陋的木筏,从半冰冻状态的白令海峡与阿留申群岛跨越太平洋,到达美洲,成为后来印第安人的祖先。可以说,他们才是真正最早发现新大陆的人类。可惜作为新大陆的原住民,无论是北美草原上驰骋的彪悍骑手,还是玛雅帝国和印加帝国的王公贵族,都没有能发展到能够创造铁器、车轮以及远洋帆船的程度,自然无法回到祖先的源头亚洲,更遑论越过大西洋去发现欧洲乃至更南面的非洲了。曾有考古学家声称在英国北部发掘出美洲印第安式样的独木舟,进而推断有几位印第安人航海家利用北上的墨西哥湾流,曾经到达过欧洲。即使如此,这也和维京人“红胡子”埃里克远航到过格陵兰一样,纯属个别事件,除了留下一些猜测与传说,对世界的发展毫无影响可言。

  太平洋上三大群岛(密克罗尼西亚、梅拉尼西亚以及波利尼西亚)和数不胜数的珊瑚礁上的土著都是天生的航海家。他们使用原始的双体木船,靠着观察星空导航,在季风和洋流的帮助下往来于太平洋各地。他们的航程远达夏威夷、社会群岛和复活节岛。也许他们还知道复活节岛上那些神秘石像的来历。如果他们再从复活节岛再向东航行3700公里,就可以到达南美洲的智利了。早有人证明新西兰的毛利人和位于新西兰北方4200公里的北库克群岛上居住着的毛利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他们敢于只乘坐一叶轻舟,依靠一根鱼线,在茫茫大洋上来去自如。他们既知道大洋的西边有着繁荣的亚洲国家,也了解东面的美洲居住着善战的印第安部落。但是太平洋这片广阔的大海已经足够他们生息繁衍了,他们根本没有想过主动去招惹自己东西两面的邻居们。是啊,直到现在,还不是有大批的游客大老远地从世界各地赶到这里,在这个世外桃源里寻找片刻安宁么?

  飞鸟、奈良时代(公元592-1192)的日本,盛唐时期(公元618-904)的中国,都已经有技术能力制造远洋航船,但当时人们忙于通过陆路把自己的灿烂文化向西传播。波斯、印度、阿拉伯和东罗马帝国的繁华与它们和亚洲东部各国的交流密不可分。因为在陆地上有了与中国沟通的丝绸之路。谁都没有兴趣去探索充满了迷雾、冰山、风暴,充满了未知数的海洋。宋元以降,中国的造船和航海技术已经日趋完善。指南针的发明使得远洋航行对中国人来讲根本不成问题。跨过南中国海,远航印度洋与当地土著以及阿拉伯商人交易根本不在话下。福建泉州港内万帆林立,盛况空前。当时的海上贸易已经可以与陆上贸易并驾齐驱了。

  说起航海,没有人能够绕过郑和下西洋这一著名的历史事件。郑和,中国明朝时期云南昆阳宝山乡知代村人。回族。本来姓马名和,小名三宝。他的祖先是元朝时期从中亚迁居中国的色目人贵族。元末明初,明朝将领蓝玉攻克云南,马和属于元朝俘虏家属,后被阉割,送往燕王朱棣府里为太监。历史记载马和成年后“身长九尺,腰大十围,四岳峻而鼻小,眉目分明,耳白过面,齿如编贝,行如虎步,声音洪亮。”全然不是后宫太监娇弱无力,不男不女的形象。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死后,因为太子早亡,由皇孙继位。朱棣发动内战,和自己的亲侄儿建文帝争夺天下。马和作为燕王的心腹侍从,积极参战。因为立有战功,燕王取得胜利自立为明成祖之后,在南京钦赐其郑姓。至于郑和姓氏的来历,一般都认为是源自其立功的地点。有两种说法,分别是河北郑州和燕京郑村坝。郑和一生共出海九次。除了永乐元年(1402)出使暹罗,永乐二年出使日本之外,其它七次都是远航西洋(这里的西洋泛指中国南海以西的广大水域,包括太平洋西南部分和印度洋。),史称“三保(三宝)太监七下西洋”(详见附1)。在组织船队下西洋前夕,明成祖有意选派心腹大臣领兵出洋,曾询问大臣袁忠彻的意见,袁回答:“三保(即郑和)姿貌、才智,内侍中无与比者,臣察其气色,诚可任。”于是决定了郑和名垂史册,波澜壮阔的航海生涯。



  永乐三年(1405)至宣德八年(1433),郑和在28年间,连续七次受明朝派遣,统帅庞大的船队,开始远航。每次出航,所属人员都达两万余人。大小船只上百艘,其中数十艘专门为了远航制造的宝船,平均长四十四丈四尺,广(宽)十八丈,有九根桅杆,张挂十二张帆,需要200名水手同时操作。船上配备中国发明的水罗盘,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最大的可航行船只。郑和率领的船队同时也是当时世界上组织最成功的远洋船队。以罗盘为例,按照郑和的助手巩珍所著的《西洋番国志》记载,为了最大程度保证罗盘的精确,当时的罗盘被放在船内专门的幽密小舱中,船舱里面点着长明灯,有几名司针轮流看守,昼夜不息。罗盘舱平时只有一个小窗口和舵舱相连,以便随时发号施令,对船只航向进行修正。船上负责掌管罗盘的人称为伙长,都是一些经验丰富的老海员。这支庞大的船队,不仅到过现在南洋群岛的全部近30多个主要国家,最远曾到达非洲东岸,红海和回教圣城麦加,差一点就从印度洋绕过非洲驶入大西洋。每到一地,船队都拿出中国特产的丝绸与瓷器,或馈赠当地领袖,或与土著交换当地土产。回国时多会邀请各国使节登船,随同船队返航访问中国。

  宣德八年(1433)四月,郑和于第七次下西洋的回国途中,病逝于印度古里。明朝以勋臣之礼赐葬于南京牛首山。郑和下西洋的时间,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87年,比迪亚士发现好望角早83年,比达·伽马发现绕过好望角从欧洲到印度的新航路早93年,比麦哲伦环球航行时早到菲律宾116年。是大航海时代当之无愧的先驱者,伟大的航海家。有人甚至声称郑和比欧洲人早发现了澳大利亚。因为郑和只要找一个大洋洲的向导,从爪哇出发,沿着努沙登加拉群岛,向东越过帝汶海和阿拉弗拉海,就可以直达澳大利亚。全程不过三到五百海里,远比郑和的西洋航线要短。如果郑和向东而不是向西航行,现在的澳洲就应该有一个亚洲名字了。(Fish瞎说一个,比如说“大明东洲”?嘿嘿,那么袋鼠该叫啥?)为什么郑和没有到达澳洲呢?说白了,他只是按照明朝皇帝的计划,执行命令而已。说到郑和船队西航的真正目的,有史学家认为是和明成祖和建文帝的传说故事有关。当初燕王朱棣在内战当中击败建文帝,入主明朝首都南京。在宫里太监的指认下,把一具烧焦的尸体当做自杀的建文帝埋葬。古时候的中国讲究嫡长子继承,明成祖从侄儿手里夺取皇位,在当时很多人看来,名不正,言不顺。朱棣继位成为明朝的成祖皇帝之后,谣言不断,纷纷传说建文帝没有死,而是趁乱逃跑了。这事虽然真假莫辨,到底成了新皇帝的一块心病,他担心建文帝如果真的还活着,要是他跑到邻国借兵复辟怎么办?于是,才有了郑和的多次远程航海。说宣扬国威兼做生意,那都是假的。实际上郑和扮演的是间谍角色,负责在当时已知的世界范围内追寻建文帝的踪迹。试问,建文帝再厉害,总不会跑到太平洋那儿去吧?就算建文帝真跑到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上,又能对明成祖构成什么威胁呢?所以,只有西航,根本没有东进的计划。朱棣去世,仁宗朱高炽即位后,很快下令停止航海活动。名义上的理由是国库空虚,实际上是因为明仁宗的皇位已经巩固,就算建文帝这时候还活着,也不可能搞什么复辟活动了。

  若干世纪以后,在国家地理杂志面评选世界十大杰出航海家的时候,郑和是唯一榜上有名的亚洲人。他被选中的理由是“(郑和)从来没有表现过支持殖民主义的倾向。”实际上有史学者认为,郑和的探险,是结合了大明帝国早期扩张、促进贸易及文化拓展政策的混合产物。如在郑和死前一年(1432)所立的石碑题文,除了有宣称“皇明混一海宇,超三代而轶汉唐,际天极地,罔不臣妾。”的政治宣传,也有对当时商人和地理学家的敬重语:“其西域之西,迤北之国,固远矣,而程途可计。”郑和下西洋过程里,还是存在着明朝对海外政治干预的。以长远影响来看,最重要的是操控麻六甲海峡(今马六甲,往来中国南海及海洋贸易的要道),郑和打击海盗头子陈祖义(详见附2)之后,选择扶植强盗头子拜里迷苏剌在麻六甲建国。郑和于1409年代表明朝授与其国玺及皇袍。拜里迷苏剌曾亲自往中国朝贡,最终使其在麻六甲沼泽地的据点成为明朝的南方藩属和日渐富庶繁荣的商业中心。今天,不少学者抱怨着亚洲人实在急功近利,自动放弃了发现新大陆的机会。不光是中国人自己对非洲以西的世界毫无兴趣。阿拉伯、波斯和印度的航海家们一旦熟悉了通过马六甲海峡东航直达中国的航路,就只顾着收购中国的丝绸、纸张和瓷器,带回老家发财致富,而不愿去更东面的太平洋转转。其实,只要亚洲的商人们把买卖暂停,向太平洋当地的土著们打听一下,或者把那里流传的口头神话史诗翻译一下,就会知道太平洋远没有传说中那么神秘险恶,他们再好奇和大胆一些,就完全有能力在欧洲人之前到达新大陆。可是,历史是没有多少地方留给假设的,事实就是,亚洲人自己放弃了发现新大陆的机会。

  写到这里,有朋友要问了:Fish你写东西怎么老是走题啊?你的题目是发现新大陆,明明是欧洲人发现了新大陆,写亚洲人航海干什么?念过小学的都知道那位叫哥伦布。您可别急,凡事都有因果关系,如果不是中国人主动跑到印度和非洲去,光凭阿拉伯商人吹得天花乱坠,欧洲人怎么会萌生出海远航的念头呢?可以说,郑和的那几次航海,成了向欧洲发出的请柬。那时候欧洲人已经知道地球是圆的了,既然你们亚洲人能西航到非洲,为什么我们欧洲人就不能西航到亚洲呢?欧洲的航海家们正是在听说了亚洲航海事发达,国力富强的故事,受到了刺激,为了争夺经济利益,才一次次扬帆起航,组织冒险去寻找前往中国,日本和印度的航线。发现新大陆,不过是此后一系列发现新航路的序曲而已。引诱欧洲人去发现新大陆的不是别人,正是在当年这场竞赛当中主动弃权的亚洲人自己!


说中国人发现了澳大利亚也许是太夸张,
但是以当时中国的航海技术确实可以办到

附1: 郑和七下西洋概述
第一次
永乐三年六月十五(1405年7月11日)郑和奉诏出使西洋。同年冬,从南京龙江港启航,经太仓出海,永乐五年九月初二(1407年10月2日)回国。因为是第一次,属于试航,主要是在中国南海以及与中国已有往来的爪哇、苏门答腊、苏禄、马六甲、暹罗等地活动。此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800人。郑和这次下西洋途中消灭以陈祖义为首的海盗团伙,这是有明确记载的中国船队最早在海外抗击海盗。(附2)
第二次
永乐五年九月十三日(1407年10月13日)出发,到达文莱、泰国、柬埔寨、印度等地,在锡兰山(今斯里兰卡)迎请佛牙,随船带回,永乐七年夏(1409年)回国。第二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000人。
第三次
永乐七年九月(1409年10月)太监郑和、王景弘、候显等统率官兵27000余人,驾宝舟四十八艘出使西洋[29]。九月从太仓刘家港启航,费信、马欢等人会同前往,到达越南、马来西亚、印度等地,回国途中访锡兰山,永乐九年六月十六(1411年7月6日)回国。
第四次
永乐十一年十一月(1413年11月)出发,随行有通译(翻译)马欢,绕过阿拉伯半岛,首次航行东非麻林迪,再向西就可以绕过非洲进入大西洋水域了。永乐十三年七月初八(1415年8月12日)回国。同年11月,麻林迪特使来中国进献“麒麟”(即长颈鹿)。第四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670人。
第五次
永乐十五年五月(1417年6月)出发,随行有僧人慧信,途经泉州,到占城、爪哇,最远到达东非木骨都束、卜喇哇、麻林等国家,永乐十七年七月十七(1419年8月8日)回国。
第六次
永乐十九年正月三十日(1421年3月3日)出发,原计划往榜葛剌(今孟加拉),史载“于镇东洋中,官舟遭大风,掀翻欲溺,舟中喧泣,急叩神求佑,言未毕,……风恬浪静。”船队因为气象原因中途返回,永乐二十年八月十八(1422年9月2日)回国。永乐二十二年,明成祖朱棣去世,仁宗朱高炽即位,因国库空虚,下令停止下西洋的航海行动。
第七次
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初六(1431年1月)从龙江关(今南京下关)启航,可以说是郑和船队的告别之旅。基本上把明朝皇帝换人的消息带到所有已经建交的国家。开始返航后,郑和因劳累过度于宣德八年(1433年)四月初在印度西海岸古里去世,船队由太监王景弘率领返航,宣德八年七月初六(1433年7月22日)返回南京。第七次下西洋人数据载有27550人。


附2: 郑和船队歼灭陈祖义海盗集团
  明永乐三年六月十五(公历1405年7月12日),为达到“耀威异域,示国家富强”之目的,明成祖朱棣命令郑和组织船队下西洋。郑和与王景弘率领了一支由208艘舰船和2.78万名官兵组成的庞大船队,从南京龙江港起航,经江苏太仓刘家河,而后,编队集结出海,从此拉开了七下西洋壮举的序幕。当船队浩浩荡荡地到达旧港(今苏门答腊岛的巨港)的时候,以陈祖义为首的海盗团伙自不量力、欲劫船队。陈祖义本身是广东潮州人,绰号“海盗王”(“海贼王”?J)。洪武年间,他带领全家跑到现在的南洋,在那里,召集一伙人占领了旧港,专门打劫途经此地的商船。见到如此庞大的远洋船队,海盗们欣喜若狂,他们认为这么多的船上,一定有很多的宝物,可以大发一笔横财。然而,郑和船队船多兵众,实力非凡,而且船队中至少有40多艘船配备了当时最先进的航海仪器和武器装备,海盗们不敢贸然下手,又不想放弃。于是,陈祖义决定亲自带领一部分人,假装愿意投降归顺,另一部分人借机搞突然袭击,里应外合,打劫船队。可惜郑和此前听说了这个海盗头子的劣迹,早有防备。当时,郑和船队的和平、友好形象深得人心。旧港一个叫施进卿的中国人听说了陈祖义的阴谋后,冒着生命危险把消息告诉了郑和。郑和事先做好了准备,当陈祖义向郑和表达了“投诚归顺”的意愿后,郑和将计就计,假装大为欢迎,暗暗地把陈祖义率领的船队诱入事先布置好的伏击圈内。陈祖义见势不妙,想要逃跑,但已来不及了。明军各种火器发起密集攻击,很快把海盗的船队打得落花流水。另一匪首按照预先的方案率海盗主力攻击郑和,也遭到了明朝船队的猛烈反击,很快败北。据《明杂录》上记载,此次行动战果辉煌,郑和船队共击毁海盗船只10余艘,俘获7艘,消灭海盗5000多人,而郑和船队本身无一损失。明朝军队生擒以陈祖义为首的3个海盗头目,把他们囚入船上狱中,后来押回京城。明成祖朱棣下令当着各国使者的面将陈祖义斩首示众,以警示他人。

dimanche 18 novembre 2018

Fish 的辩白

标签: Fish原创 杂谈                       分类: 个人观点


如果您是一位喜好中文的网上读者,偶然漫步找到这个Fish的新博客,本人衷心祝贺你的伟大发现。祝愿我们的缘分天长地久。

所谓博客,其实就是将自古以来就有的日记电子化并在网络上公开发表。博主注册后使用个人密码自由进出博客,乃是天经地义之事。本人从2011年开始注册使用新浪博客,也算是个老博主了。旧博客地址:  http://blog.sina.com.cn/zchenh 虽然近几年丢失博文之类的小错误不断发生,但因为可以满足我每月至少发表一篇文章的最低要求。所以我和新浪方面基本上算是相安无事。


树欲静而风不止。偏偏新浪方面无事生非,要搞什么手机实名认证。从公元2018年8月底开始,尽管Fish作为博主使用有效密码,因为个人喜好原因而不使用手机,只能执行登陆领积分功能,却不能在自己博客内发表或修改任何文字(个人资料部分暂时除外,但又有可笑的字数限制,我想写一句话解释博客搬家的起因,都无法不超标,只够留下新博客地址)!明明是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博客,却无法进行基本正常操作,正所谓七年之功,毁于一旦!

最令人愤慨的是,Fish在九月份花费大量时间,争取到国内和加拿大境内亲戚友人的手机号码各两个,一试之下,发现在Wind7旗舰版环境中新浪的验证码根本就不产生(或者说产生了可我在电脑屏幕上根本就看不到?)!自去年废除了网上电邮问答模式之后,新浪所谓的技术支持不过是照本抄号般地在网页上列举一些常见问题,让顾客浪费时间查找、自己动手解决。我遇到的这种情况自然不在列表范围之内,向VIP地址发邮件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仍旧石沉大海。至此整个事件可以说陷入了绝境。最后Fish被迫在Google重新开户建立了一个海外新博客。



事情到此还没有完。新博客建立后一直无人访问,整个十月份Fish都在想方设法为读者提供友情提示,通知博客已经搬家,却发现无法在新浪博客上留言!到目前为止,只能以评论的形式把两个通知留在八月份最后发表的那篇博文后面,估计不是非常仔细的读者是不可能发现的。这样一来,Fish的新博客变成了原始封闭状态的网上日记:只有真正的有心人才能找到阅读,倒也算是某种因祸得福罢。


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写作,维持新博客的可观性。Fish是个喜欢制定计划并加以贯彻执行的人。鉴于新博客的稳定性还需时间测试,加上新服务方提供的是法语环境,很多操作功能还得学习掌握,所以计划近期内不会大量发表新的博文。首先,Fish将在2018年底、2019年初的这段时间选择一些自己喜欢的、曾经在旧博客上发表过的文章做展示性重新推出。权当是对过去7年博客生涯的总结与纪念。然后Fish将陆续执行已经拟好的新博文创作计划。希望各位读者能够发现我的新博客,继而得到阅读乐趣。

更多精彩,敬请期待!

mercredi 17 octobre 2018

驱虫战记



标签: Fish原创 杂谈                       分类: 加拿大生活


  2018年8月8日是加拿大秋季的法定开始,虽然已经在蒙特利尔住了很多年,Fish对于这边如何确定四季更换、夏时制起始点还是一头雾水:反正每年不同,加拿大政府不是按中国农历来定这些日子的。对我而言,已经结束的2018年夏天十分奇特,绝对值得写上一笔。根据本人的日记,蒙特利尔今年的夏天气候恶劣,打破了当地气象记录。第一,高温:一般情况下,虽然从6月份起就进入伏天,蒙特利尔每年夏天只有十几天气温会突破摄氏35度以上,而且高温一两天后往往伴随雷雨天气,气温会迅速下跌到27度上下。而今年从7月1日开始(正好是加拿大国庆日,据说因为高温警报,全国很多地方的户外游行庆祝活动被迫取消),直到7月20日,蒙特利尔连续出现几次一周至少5天,每天平均35度以上的连续高温天气 — 加上空气湿度感觉达到40度以上(7月1日的气温为35度,感觉气温是48度),结果才到7月4日,全魁北克省就因为反常高温死了16人,打破了2010年整个夏天热死11人的记录。到7月19日高温气候基本结束时,蒙特利尔全市因此死亡53人,全魁北克省达到70人。死者大多数是Fish这样的独居男性。Fish的老家是中国著名“火炉”南京,自以为对摄氏45度以下的天气有抵抗力,在蒙特利尔的住处一直没有安装空调。今年确实有几次待在房里热得气闷,差点中暑,罕见的中午被迫跑到户外阴凉的地方通风避暑。第二,多雨:7月22日我在日记上直接写下“雨季开始”,此前的高温天气里也有几天预报有雷雨,却根本没下。反之从7月22号到28号一周时间预报天天下雨,虽然也有一两天没下,但天空一直阴云密布,不见阳光。不过对当地人来说,这种天气比前面两个星期的晴热酷暑要好过一些,所以对此次集中降雨蒙特利尔居民普遍没有抱怨的声音。根据Fish小时候在江南生活得出的经验,这样的气温环境非常适合昆虫的大量繁殖。结果不幸猜中:2018年夏天应该也是蒙特利尔昆虫灾害大爆发的时期,特此作文纪念。


加拿大环境部门天气预报(截图)

  姑且不说去户外活动,比如称地铁出行时经常“与虫共舞”,这个夏季我在自己单元房间里面见到的昆虫种类已经超过搬进来居住几年以来的总和。篇幅有限,这里只能捡重点写写其中两种“人见人厌”的虫子。不喜欢昆虫的朋友就此打住,权当了解一下蒙特利尔今年夏季的特殊天气,跳过下面的文字不读便是。


1. 蟑螂


  相信很多人对蟑螂的外形并不陌生:身体为扁卵圆形;长有一对丝状长触角;体壁呈革质光泽,黑或棕色。头向下弯,口器尖端指向后方,而不是像大多数其他昆虫一样指向前方或下方。飞行功能退化,偶尔会借助翅膀振动跳几下,基本运动方式是以腹部贴地快速爬行。在美国电影《侏罗纪公园》里面,科学家从包在琥珀里的蚊子体内提取到恐龙的血液DNA样本,成功克隆复制了这一已经灭绝的物种。其实和蚊子比起来,蟑螂在琥珀里面出现的机会更多一些:它的飞行能力逐渐退化,基本只能爬行,更可能被树脂包住。原始蟑螂大约出现于4亿年前的志留纪。现存最早的包着蟑螂的琥珀大概形成于3.2亿年以前。也就是说蟑螂曾和恐龙一起生活在地球上,对于蟑螂来说,是人类这种哺乳动物是不折不扣的晚生后辈。到现在已知的蟑螂门类多达3700种(一说4000种以上),陆地上除了南极洲,海洋里除了北冰洋,到处都可见蟑螂的身影。目前地表上数量占统治地位的是两种蟑螂,它们正好也是中国境内蟑螂的最常见品种。偏棕色的是美洲蟑螂,偏黑色的是德国小蠊。蟑螂在国内是“四害”之一,并长期和老鼠争夺“四害之首”的桂冠。说起来好笑,这位“四害”中的后起之秀一度还只是落选的后补队员。事实上“除四害运动”是1958年中国大跃进时期的第一场运动,在运动最开始四害的定义为:老鼠、麻雀、苍蝇以及蚊子;在遭到动物学家一致反对后,1960年“四害”才被重新定义为:老鼠、蟑螂、苍蝇以及蚊子。老外会说中国人对蟑螂这种古老生物的能力明显估计不足。Fish个人却认为,最早定义“四害”的中国人可能事先就考虑到无法根除蟑螂,所以才将它列入后补名单。很不幸的是由于蟑螂与人类的食性重叠,大部分蟑螂对人类的家居都有很强的入侵性。它们繁殖力强,在人类家居栖身及觅食的同时,亦会传播多种病原体,因此蟑螂被普遍认为是害虫。有人预言如果蚂蚁基因变异长到狗那么大,那么人类就会被数量庞大的蚂蚁军团消灭掉。而Fish认为普通蟑螂只要长到人手掌那么大,应该就已经具备颠覆整个人类社会的潜力了。顺便说一句,虽然飞行能力退化,害虫蟑螂都是有翅膀的。现在网上流传的美国无翅“宠物蟑螂”(下图)虽然可以长到长达4厘米,却是素食性昆虫,算是造物主跟人类开的玩笑罢。


  蟑螂在中国古代称为“偷油婆”,至今四川地区的居民仍旧这么称呼它。这个绰号的由来是蟑螂有嗜食油脂的习性,在各种植物油中,香麻油对它们最有引诱力。除了学名,蟑螂在世界各式拥有各种别名和变种。比如现在香港一带仍旧把蟑螂写为“曱甴”(读作yuēyóu)。除了蟑螂的意思,曱甴也被用来形容阴险恶毒之人。据说该词写法始见于民国时期的上海话小说中,并非香港原创。在21世纪初叶,蟑螂在中文网络上得到一个新的绰号“小强”(或阿强)。根据好事者在网络搜索,这个绰号来自一部周星驰1993年主演的喜剧片《唐伯虎点秋香》。那么蟑螂的生存能力到底有多强呢?久经考验的蟑螂是名副其实的“超适应生物”。见过被切掉头部的蟑螂依旧活蹦乱跳,行走自如的人对此印象深刻。大部分温血生物失去头部后,身体机能立刻丧失,很快停止运动并死于大量失血。而蟑螂不依赖头部呼吸,也不靠血液来供氧,因此没有血液循环需要的血压。蟑螂的体液会快速封住伤口— 幸好它还没有强到还能再长出一个头来。加上蟑螂的神经系统并不需要脑部统一指挥,它们完全可以条件反射式地独立完成站立、奔跑等简单动作。无头蟑螂能活上几个小时,最后的死亡原因是因为失去头部口器无法进食。有些疯狂的科学家把无头蟑螂浸泡到营养液里做实验,结果这种“僵尸蟑螂”居然活了好几周时间才死于饥饿、脱水或伤口感染。让我们再看看蟑螂正常的生存能力:首先蟑螂抗辐射能力比人类要强很多。一旦爆发核战争,没有进入地下掩体的人类死光了,蟑螂却照样能活。这是因为蟑螂身体最外层是甲壳(外骨骼),为适应体型生长终身需要定期蜕皮。蟑螂是一种变温动物,也就是俗称的冷血动物,因此它不必耗费能量来维持体温,所需要的食物量比人类少很多。昆虫学家发现有12种蟑螂可以光靠吃浆糊活一个星期,美国蟑螂光喝水可以活一个月,什么都没有可以活三个星期。蟑螂体内充斥着白色液态脂肪,根本没有肌肉。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这些脂肪可以直接转化为能量用来维持生命。

  蟑螂是群居动物,它的飞行能力退化,但反应灵敏,移动速度极快。你如果不幸在自己住处看见一只蟑螂,那么很可能还有三、四十个它的同类正躲在附近正对你窥视。不要以为蟑螂因为体型较大,所以只能在地面上爬。Fish在国内亲眼看到过一只蟑螂停在浴室瓷砖墙上表演“壁虎爬墙”。蟑螂的招牌动作是头部抬起,腹部紧贴地面,一对触须乱摆。有人据此认为蟑螂采用这种站立姿态扩大视野可以看得更远。其实大部分蟑螂的视力也退化了,它们主要靠腹部的感应器官监视地面振动来判断周围情况。这些灵敏的感应器使得蟑螂在地上比在空中的生存机会成倍增长,一些生物学家认为这也是蟑螂飞行能力退化的根源所在。一只肚皮朝天的蟑螂和保持相同姿势的乌龟一样,不是已经死了,就是在垂死挣扎。蟑螂会静止不动故意装死,但它绝不会采用肚皮朝上的姿势 — 那等于是自杀。蟑螂的天敌有壁虎、蜘蛛、蝎子、蜈蚣、蚰蜒、蚂蚁、蟾蜍、蜥蜴等。对其种群数量起控制作用的天敌是膜翅目的蜂类,包括捕食性天敌长背泥蜂、幼虫寄生类天地跳小蜂、姬小蜂等等。另外,家猫、猴子以及老鼠也偶会捕食蟑螂。蟑螂除了上述的自然天敌,讨厌蟑螂、把其大量杀灭的人类亦可算是蟑螂的另类天敌。在蟑螂的自然天敌首推台湾地区的白额高脚蛛。这种蜘蛛练就了一手对付蟑螂的绝迹:从天而降,以远距离跳跃方式对蟑螂发起进攻。这样蟑螂通过多年进化苦练出来的肚皮贴地“监听技术”就毫无用武之地了。


  面对各路强敌,蟑螂采取的对策是提高生育能力。见过蟑螂成虫的人不少,但见过蟑螂卵的人并不多,Fish不幸就是其中之一。每个蟑螂卵成扁圆形,颜色和体积类似迷你蚕豆壳 — 大约有人的小指甲盖那么大。严格来说蟑螂卵其实是卵夹,就像豆荚里面有很多豆子一样,蟑螂卵夹里面含有大量受精卵,一旦孵化成功,就会有数十只米粒大小的蟑螂幼虫同时破壳而出。图为一个美洲蟑螂的卵,照片背景上蟑螂卵四周布满了幼虫尸体:当母亲的误把卵下在了洗手池边上,结果幼虫破壳而出时遭遇积水,都被淹死了。相比于其他类型的蟑螂,德国小蠊每个卵囊可产生更多的卵、孵化到性成熟的间隔也最短,于是种群数量上升得也最快,突变的类型多,抗药性形成更快;雌性蟑螂可以一直携带卵夹,有利于卵在卵囊内安全进行胚胎发育;德国小蠊比其它很多种类的蟑螂体型更小,可以到达小夹缝中产卵;即使雌虫死掉或卵囊提前掉下,在高湿的气候情况下,卵囊也可存活几小时以上,并正常孵化出若虫(幼虫)。要是有水的话,成虫能在无食物的情况下大约活1个月,但是小若虫体积太小,泡在水里就会被淹死。除了几个特殊品种,大部分蟑螂喜欢炎热潮湿的环境,蒙特利尔今夏的高温多雨正好符合蟑螂的习惯。不过由于加拿大冬季漫长,蟑螂总数远远少于美国。只要室温降到5摄氏度以下,蟑螂的行动和生长就会变得迟缓,甚至会死亡。虽然携带有不少细菌,蟑螂其实和苍蝇一样很爱干净,经常用触须进行自我清洁。有人认为蟑螂不喜欢通过布满灰尘的地面是因为爱干净,窃以为另有原因(详见后文)。

  说起来,Fish和蟑螂并没有很多深仇大恨,我厌恶蟑螂的起因竟然是自己视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人类大规模除虫运动。2017年11月1日我去房东办公室交房租的时候一切正常。第二天房东突然在我住的单元门上贴了一张纸条,称因为全大楼统一执行除虫保养,要求所有住户配合,在11月6日上午9点之前把所有的壁橱、抽屉清空,特别是厨房水槽和卫生间水槽下的壁柜必须腾空。Fish看了之后火冒三丈,次日早上立刻去办公室提出抗议。倒不是我反对除虫运动,而是因为按照我当时的工作日程安排从11月2日至11月7日正好要连续上六天班才能轮休。如果房东在1号我交租的时候发通知,我在2日上午还有几个小时时间准备,甚至可以试着预先向领导请假,和同事换班。可我2号晚上下班才看到通知,也就无法再改变日程安排了。这五天除了每天上8小时班(加上来回交通至少9小时)、回来除了睡觉(每天我一定要睡满8小时)上厕所、还要理东西清空壁橱,就任何休息时间都没有了!房东表示遗憾,但态度强硬,表示除虫公司已经接到预定,无法更改。接下来的四天我简直就生活在地狱之中:每天照常上班下班,回到住处还要理东西 — 在那里住了6年,自己购买、朋友赠送、东西日积月累,蔚为壮观。不是我舍不得摔 — 每天早上我都得带一袋垃圾下楼丢弃,可是时间实在过于紧张,又不可能把有用的东西也一并丢掉。最后只来得及清空墙上壁柜和厨房水槽下壁柜。到了11月6号早上,干脆把卫生间壁柜里的杂物(主要是备用的洗涤剂和洗发水)一股脑丢进浴缸了事。另外烧饭的锅子被临时放在公用阳台(通着防火楼梯)上;三个抽屉实在没空清理,全部抽出来摞在地板中央…… 11月6日我晚上9点下班,为了争取晚上10点能按时睡觉,还得拖着疲惫的身体整理一下东西,才总算腾出了可以躺下的空间。更可恶的是我习惯睡前冲淋浴,可是那晚浴缸里堆满了从卫生间壁柜里清出来的东西,只好破例不洗澡就睡了。11月8号的休息日也因为要把东西放回原处变成了一场大扫除,整个人累得几乎散架。老实说为此事我真是恨人类比蟑螂还要多一点。人当然可以恨,却是杀不得的,Fish只好通过杀蟑螂泄愤了。



  对Fish而言,在蒙特利尔住处碰见的蟑螂大多是从邻居家持旅游签证过来游荡的“过江龙”。只要自己对食物保持坚壁清野的战术,应该可以让其知难而返,自动退回人口众多、食物更丰富的邻居那里。记得2017年的统一除虫行动结束没过多久 — 大概圣诞节和元旦才过的样子,我到对门邻居家串门时他就抱怨蟑螂又出现在他住的单元里了,害得房东又请人专门给他除了一次虫。这也难怪,我们每次结伴去超市买吃的东西,我只买一个星期的数量,基本上把冰箱塞满就停止,顶多在厨房壁柜里多准备一盒方便面和一堆罐头;他则是什么便宜买什么,手提袋装不下就用小推车。家里冰箱塞满了,那些可以贮存不怕变质的食物就囤积起来,塞满了各个壁柜和衣柜。试问蟑螂会选择去哪家觅食?此外,为了防止伤害住户健康,除虫公司使用的杀虫剂大部分是控制剂量、延时生效的品种,有的可能今年下药,明年才能看到效果。就像照片中这只中毒死在我住处排风扇罩上的美洲蟑螂,它就不是2017年11月那次除虫行动的猎物。这张照片摄于2016年6月,距上一次除虫行动至少隔了至少有半年光景。Fish对此拍照留念是因为我很少在厨房开火烧饭,所以我在厕所见到蟑螂的机率比在厨房大得多。2018年夏天昆虫数量大爆发时情况也是这样,在持续高温的两周时间内,被我撞到并猎杀的四只蟑螂,有三只是在厕所、一只在厨房(其实和卧室、大厅是同一间房,厨灶占据大厅一角)。最后来谈谈人类杀死蟑螂的方法。当然,最直接的攻击法是一脚直接把蟑螂踩死。不过这会造成后续清理的麻烦。中国各地长期使用具有广谱杀虫性的是拟除虫菊酯类化学杀虫剂。其实在人类用化学药物杀灭之前,植物早就会分泌毒素杀灭害虫了。至少有5000万年历史的蟑螂,也进化出拥有较强的抗药能力。拟除虫菊酯说白了就是以化学方法模仿自然界里的除虫菊含有的杀虫能力。试验证明不少德国小蠊对该类药物已经产生了抗药性,所以应该慎用此种杀虫剂。


  Fish以前在国内供职于广告公司,所以对一些虚假广告比较敏感。其中一个很经典的杀虫剂骗术是这样的:表演者弄一个鱼缸似的玻璃柜,在里面放进几只蟑螂,然后用杀虫剂样品狂喷一通。烟雾散去后只见绝大多数蟑螂肚皮朝天,死于非命。这个广告演示看起来无懈可击,实际上Fish知道,就是拿普通的肥皂水代替杀虫剂,也一样可以置那些蟑螂于死地。连砍头都不怕的蟑螂其实有一个致命弱点:呼吸系统。蟑螂和蝗虫等害虫有多个呼吸孔排列在腹部两侧。前面提到蟑螂爱干净,不喜欢通过灰尘密布的地段,应该是害怕呼吸气孔被灰尘堵塞。一旦所有的呼吸孔被灰尘、液体甚至肥皂泡沫堵塞,蟑螂就会窒息而死。广告表演里那些蟑螂其实是被闷死或者淹死的,而不是被毒死的。同样道理,网上有人称节流阀清洁剂是最有效的杀蟑方法,因为它属于高挥发性物质、有机溶剂用于强效去除油脂、污垢,蟑螂腹部有气孔,而它身上总会分泌油脂保持气孔畅通,节流阀清洁剂可以迅速去油,蟑螂的油脂遭到破坏后,很容易就会因为呼吸孔堵塞窒息而死。有人说蟑螂不耐高温,可以使用杯子装热水直接泼下去,马上就不会动了:如果呼吸孔被水珠堵住,它当然就动不了了。使用高浓度酒精也能杀死蟑螂。酒精挥发的过程也破坏蟑螂的气孔,好处是无需清洁擦拭消毒;坏处是不可接触电器、火源。其实根本用不着那么麻烦,这里信息共享一下:Fish自己用的方法很简单,在最容易遇见蟑螂的厕所随时准备一个灌满肥皂水或洗涤剂的喷雾器 — 只要能产生足够的泡沫就行。泡沫不用多到淹没整个蟑螂,只要能浸透其腹部的呼吸孔就可以了。这样一来任何人都可以在家表演杀虫剂广告:一旦蟑螂出现就对着它狂喷泡沫。如果蟑螂在墙上,先用水流将其赶到地面,喷一圈泡沫防止其逃脱,再集中火力对目标喷射。开始蟑螂会拼命逃跑,一旦被泡沫包围缠住腹部,随着呼吸困难便会逐渐停止运动,最后窒息而死。至于蟑螂临死前会不会翻身做肚皮朝上的经典动作,这一点Fish可不敢保证。


2. 床虱


  和从小见惯的蟑螂相比,床虱是Fish今年才首次遇到的新对手 — 也是最可怕的对手之一。蟑螂虽然可恶,但至今还没有主动攻击人类的记录(有腐烂伤口的重伤员除外)。虱子可就不一样了,它们个个都是注定要和人类作对的天生吸血鬼。我可以坚壁清野不留食物残渣来对抗蟑螂,可没办法在自己的血液里下毒来预防虱子。同样是吸血昆虫,选举“四害”时虱子落选,而蚊子夺得名次,可以解释为评委们被会飞的蚊子叮怕了,或者正好相反,和麻雀与蟑螂的典故类似,是“两害取其轻”罢了。蚊子有雌雄之分,雄蚊触角呈丝状,比雌蚊浓密。雄蚊口器退化,吸食花蜜和植物汁液。雌蚊因繁殖需要,在繁殖前需要叮咬动物以吸食血液来促进内卵的成熟。而虱子不分公母,就算是才出生的幼虫,统统终身都是吸血鬼投胎。即使在冬季漫长的加拿大,虱子也是一种很常见的寄生虫。作为一个现代人,一辈子没见过蟑螂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随着时代变迁,卫生条件改善,我们当中一些幸运儿确实可能终身见不到虱子。但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相对体积庞大,蟑螂引人注目;虱子体积过小,所以不少人对其视而不见罢了。证据就是同样是受害者,见过蟑螂的人可以很肯定的描述自己见到的蟑螂是哪种模样,而被虱子袭击过的人往往就没办法讲清楚了。和蟑螂一样,虱子是个很庞大的吸血鬼家族,狗身上的叫“狗虱”;猫身上的“猫虱”;甚至鱼身上都能生“鱼虱”,至于大到可以做菜的“龙虱”算不算龙身上的虱子,是不是蟑螂的亲戚,还请各位自己去查好了。而经过成千上万年的寄生与反寄生斗争经验,人类身上的虱子已经不是“人虱”一个词可以概括了。长在头发里的叫头虱;长在阴毛里的叫阴虱;长在体毛、腋毛里的叫体虱;藏在衣服里的叫衣虱(衣蛾);而下面Fish将重点描写的床虱,顾名思义是躲在人类床铺里,乘人熟睡偷偷吸血寄生的。虽然床虱已经是虱子家族里个头最大的了,可比起蟑螂,仍然小得很难发现。母床虱有一粒熟米那么大,远看就像一滴血;公床虱只有一颗生米粒大小,幼虫更是小到芝麻乃至针尖大小。在很多资料里床虱和臭虫是同一种昆虫:据说床虱可以放出臭气。不过在我小时候老家的臭虫指的是某种不吸血,可以释放臭气自卫的甲虫;而加拿大这边,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品种不同,还是Fish嗅觉退化,我遇到的床虱不论死活,感觉并不臭。所以本文采用学名床虱,而不是俗称臭虫来写这种生物。

  蟑螂因为生命力顽强被人称作“小强”。窃以为应该将蟑螂称为“大强”或“阿强”,而把“小强”这个绰号册封给虱子才对。那么虱子的生命力有多强呢?在《聊斋志异》的“补遗”故事集中,有这么一则奇特的虱子复仇故事。有一位乡民偶然坐在树下,发现一只虱子走过,就用手捏住它,又用纸裹住,然后塞到一个树洞里,自己就离开了。原文是“片纸裹之,塞树孔中而去”。过了两三年,此人经过当年塞虱子的那棵树,亏他记性好,居然还记得两三年前他在树洞里塞过一只虱子,就顺道往树洞里一瞧,那张纸竟然还在。他很惊讶,就从树洞里掏出那张纸打开一看,发现虱子还在里面,已经薄得像麦粒上的皮屑,“虱薄如麸”。乡民将虱子放在掌心,仔细观察,结果没过多久,就觉得手心奇痒,而虱子的腹部却渐渐隆起。乡民将虱子扔了,回到家中,手掌上的包居然肿胀得大如果核,过了几天人就死了。这个虱子复仇的故事有点诡异,可信度有多大呢?至少从卫生角度而言,这个故事还是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就体积而言,单个虱子的吸血量不足以致命,但它是一种能通过吸血传播疾病和病毒的动物。那位乡民这样接触虱子,是很不科学的,也是很危险的,当时医学不够发达,事后不经消毒处理,伤口感染导致丧命也是有可能的。和蟑螂一样,虱子自古有之。只不过和蚊子、蟑螂相比它的个头太小,很难在琥珀里被发现,所以人类对虱子的了解要肤浅一些。例如很多人以为虱子和跳蚤是同一种昆虫,其实它们并不是一回事。在生物学上虱子、跳蚤是近亲:它们都属于昆虫纲下面的有翅亚纲。但科目不同:虱子是虱目、虱科;跳蚤是蚤目、蚤科。最明显的区别当然是虱子只会爬而跳蚤会跳,活动范围比虱子广。另外虱子身体扁平(图中的例子正好是母床虱,因为在虱子家族中以它的成虫体积最大)而跳蚤身体浑圆。虱子口器退化,只能靠吸血维生;跳蚤有咀嚼型口器,除了血液还可以进食其它有机物质。最后,虱子分类明确,各有各的寄主。床虱主要就只吸人血,对其它哺乳动物兴趣不大。而跳蚤活动范围广,寄主种类繁多:鸟类、家畜、猫狗、人类,可谓来者不拒。写到这里Fish的头皮都开始发痒了:还好今年夏天在蒙特利尔碰到的是床虱而不是跳蚤!


虱子


跳蚤

  先写一下2018年夏季Fish住处闹床虱的起因。我认为今年夏天蒙特利尔的反常气候造成昆虫大量繁衍是主要原因,此外还有另外两个原因:第一遇人不淑,邻人不善。今年五月,在经过长期斗争Fish终于成功迫使房东将楼下三个爱半夜开畅谈会的阿拉伯老头子赶走后,Fish发现隔壁住的一对年轻阿拉伯夫妇那里又出了情况。今年六月底,正在我生病期间(详见后文),有一天下午突然听到楼道里响声大作,似乎是多个行李箱划过地面。当天晚上就有人半夜打电话报平安,吵得Fish惊醒后失眠。第二天发现共用的阳台(同时也是防火梯通道)上出现了好几个陌生面孔:除了原来那对没有小孩、很安静的年轻阿拉伯夫妇,又冒出来一对更年轻的夫妇,外加一位戴着包头巾的阿拉伯老太太。不用说,这是隔壁邻居的亲戚从老家来探亲了。隔壁是双卧室的大单元,客人来倒是住得下,问题是需要更多的床铺。阿拉伯人之间讲团结是很有名的,第二天就有楼下另一家阿拉伯人给抬了两个床垫上来。问题是在他们抬着床垫经过我的后门时,居然用喷雾剂对床垫进行消毒处理。正所谓瓜田李下,我不得不怀疑那些床虱就是从这些旧床垫通过后门跑到我的单卧室单元里面的。加上那位勤劳的老太太来了之后天天忙着洗衣服、晒毯子,只能更加重我的怀疑。第二,生病自身抵抗力下降。尽管Fish平时很注意个人卫生,坚持天天洗澡,偶尔还是会被不知哪里来的虫子叮上一口。今年夏天可惨了,正所谓祸不单行:先是4月21日误食了一片侧面发霉的蛋糕(那家华人开的小糕点店已经于6月关闭,Fish注)。中毒后完全没有上吐下泻,而是第二天全身起疹子。然后6月15日、20日出门的时候穿着外表看似完整、其实里面已经朽烂的旧皮鞋走了几公里,结果全部10个脚趾无一幸免长出水泡,导致行走不便。不知道是前者、后者还是两者结合,居然使得我的血液在虫子眼中突然变得“香甜可口”起来。以前只是偶尔被叮一口而已,现在虫类对我几乎是闻风而来,群起而攻之。可怜Fish身上除了食物中毒引起的旧伤,又陆续出现了一些新的伤痕。那么我又是如何确定床虱是元凶的呢?其实要确认床虱的存在很容易,如果在床单、枕套、被褥上发现一些奇怪的黑色小颗粒,把它们丢进抽水马桶,可以看见它们逐渐溶解,居然可以把周围的水染红。那样的话就恭喜您中彩了:这些颗粒是床虱的粪便,它们在您床上安家落户了。


  说来惭愧,经过粗略统计,今年夏天位列“四害”之一的蚊子只叮过Fish一次,而床虱络绎不绝,恨不得天天光顾。看来Fish的血液还不够高档次,只能吸引低端顾客群体。有趣的是我宁愿被床虱咬,也不愿再被蚊子叮了。以前觉得很搞笑的是某人在网上发帖求助称:在深圳被蚊子叮了个包,很痒,求消除解救办法。那时我还想深圳的蚊子叮人起包发痒,难道这还有地域区别?还有叮人不痒的蚊子?你还别说,蒙特利尔这边的蚊子个头不小,隔着老远就可以听到“嗡嗡”的声音,令人吃惊的是被这里的蚊子咬居然会疼!要知道向血液里注入化学物质,抗凝血同时麻痹痛觉神经可应该是所有蚊子的看家本领之一,想不到加拿大的蚊子居然退化到不会玩了?徒手拍死这只蚊子以后,Fish对身边所有“嗡嗡”带响的飞行物一律杀无赦。别说苍蝇、连瓢虫都跟着倒霉,成为塑料拍下的亡魂。不过加拿大这边蚊子、苍蝇真的不多。整个夏天在住处我也就发现并消灭了蚊子、苍蝇各一只。从照片上看,那个有些发黑的大蚊子包触目惊心,其实不到两个礼拜就恢复正常了,真正顽固的是食物中毒引起的红色小疹还有夹杂在其中的床虱咬痕。姑且不论大小,蚊子和床虱的咬痕其实很好区别:在水泡顶部只留一个孔的是蚊子;而像毒蛇咬痕缩小版那样有两个孔的就是床虱(有时候是两个并列的单孔小包)。加拿大的床虱倒是没有忘记在吸血时注入抗凝血麻药,这个东西的成分应该和蚊子用的不一样,用花露水涂抹无法消除床虱造成的包(也可能国外的花露水成分不同?),涂过碘酒包肿起来的时候几乎是个透明的半球体。蚊子吸完血飞走,留下一个大包;床虱则喜欢边走边吃,或者带着全家出来聚餐。所以被床虱咬过后产生的包单个并不大,但是很少不是连成断续的虚线或者红红的一片乌云。有人说被床虱叮咬后伤口奇痒无比,我倒觉得刚刚食物中毒那两天生的红疹更痒,所以对床虱的伤口还算是有一定忍耐力。尽管如此,介于日渐增多的床虱咬痕,进行驱虫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事发突然,Fish除了要应对自身的病变(在一个多月时间里每天至少要花半小时为双脚打绷带),还要兼顾灭虫除害,一时间真有了数秒钟生不如死的感觉。人真是一种奇特的生物,在Fish动笔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已经记不清自己当时是如何咬牙挺过来的了。人类和虱子长期斗争并存着,发展出很多有效的灭虱手段。把头发剃光就是古代男子和孩童常用的去头虱方法。古代妇女经常用到篦子 — 这是一种类似梳子的工具,但篦子的齿排列比梳子密集,在梳头的同时用来清除头虱和头发根部的虱子卵。用篦子梳头需要费工夫花力气,技术不好的话容易弄疼头发主人。所以古代负责给主妇、小姐梳头的侍女一般都很得宠,是主人心腹。经常洗澡、勤换衣服可以有效杀灭体虱、阴虱和衣虱。至于对抗床虱的方法,Fish将在下面专门详写。根据法律除虫是房东的责任,向房东报告虫灾则是房客的义务。但是因为有病在身,Fish实在不想再经历一次2017年11月那样“天灾人祸”式的除虫行动了(且不说没力气整理东西,喷药后至少要离开房间4到6个小时,Fish偏偏脚肿不能走远!),只好到网上查找偏方,自己计划执行针对床虱的小规模除虫行动。作为现代人Fish想到的自然首先是杀虫剂。加拿大这边的杀虫剂也是以拟除虫菊酯为主,除了号称是虫都杀的广谱通用型号,更多的是针对某一种昆虫的分类型号。铝罐上清楚地画着专杀的是哪一种昆虫,即使不识字也不会搞错。问题是把针对床虱的杀虫剂买回来一看说明,居然要求只能在床架和床虱经过的地段喷洒;而不得在床垫、被褥等可能与人体有直接接触的物体上喷洒,当然也就不可能在床上直接对着床虱喷射了。没办法只得在门槛、窗沿等地方喷洒一次,建立“断虫道”,防止室外其它的床虱赶来增援。顺便说一下,普通的杀虫剂对虱子杀伤力有限,而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还请慎用。网上就报导过某女子将666杀虫剂直接喷洒到头上试图杀死头虱,却因为自身对杀虫剂过敏而死亡的案例。

  既然杀虫剂无法直接使用,Fish只得上网向老祖宗们取经,搜索剿灭床虱的偏方了。试过好几种土法之后,自认为有效的不外乎如下三种:第一是阳光暴晒,紫外线对床虱有一定杀伤力。有经济实力的人家会购买紫外线灯直接使用;Fish这样的穷人只好靠老天帮忙,乘着晴天把枕头、被单拿出去晒一下。这其实是对付衣虱的方法,缺点是单元空间有限,床垫等大家伙没法抬出去晒太阳,如果床虱把根据地设在床里,根本是治标不治本。每天起床检查床单枕套里有没有漏网之鱼会变成家常便饭。第二是沸水烫,床虱不耐高温,摄氏45度就足以将其置于死地。Fish个人的经验,没办法用沸水冲刷整个床垫的话,至少应该对床垫的拉链和拐角接缝处倾倒热水。母床虱每次产卵至少十枚,每个虱子卵只有针尖那么大,拉链和床垫缝隙是床虱喜欢的产卵胜地,如果能用沸水烫死虫卵,至少可以消灭吸血鬼的下一代,努力熬到成虫两个星期寿命到期自然死亡。第三是天然驱虫药。Fish使用的网上偏方如下:将十滴高纯度茶树精油滴入一杯水中,灌入喷雾器里,再直接对床垫、被褥喷洒以取得驱虫效果。Fish是在夏季床虱人口大爆炸快一个月之后才托人搞到100%纯度茶树精油的,兑水后对床垫连续喷了三天(早晚各一次),感觉确实有效。第一天观察足有10只成虫逃出床垫,到第三天就只剩下三、四只了。第四天以后基本上成虫就看不到了。关于这个方法,Fish需要做如下免责声明:首先这是驱虫药,不是杀虫药。网上有人说用煤油可以直接熏死床虱,不过煤油气味那么重,应该不可能直接往床上喷洒。茶树精油带有一种老旧木头的气味,您的鼻子不见得喜欢闻到。茶树精油是有挥发性的天然防腐剂,一般过24小时就会挥发干净,所以理论上每隔两三天还得再喷洒一次以保持效果,否则床虱就会卷土重来。如果您身上有流血伤口,就算把高纯度茶树精油直接涂在身上,床虱还是会像鲨鱼一样闻腥而至,照咬不误。此外Fish使用的是没有床架的折叠式单人床垫(本来买了一个金属折叠床,打算用至少五年,结果才一年多焊接的地方就断裂了,没法修只好丢掉),可以翻起来折过去方便喷雾。Fish无法保证普通床垫能不能这么处理,是否能达到相同的驱虫效果。一般来说还是买一个防虫套把整个床垫密封起来比较省事。其实最省事的方法就是把所有的床铺和木器家具都丢掉,彻底换新。不过Fish没有这个经济条件。光丢床垫的话,这种小尺寸的折叠床垫现在已经买不到了,买个更大的回来自己的房间又塞不下。真是想想都头痛。如果你家床虱去而复返,实在顽固,那就只有请驱虫公司来解决了。再来一个临时救急方案:床虱是夜行动物,所以开着灯睡觉可以稍稍缓解其攻击力度。


  总结一下,2018年蒙特利尔夏天的持续高温多雨造成罕见的昆虫人口爆炸。虽然为了保证身体健康和睡眠质量,Fish自己组织了一些除虫行动,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光居住环境里的所有昆虫。例如蜘蛛就不在我的猎杀名单上,除非误杀,一般都予以驱逐/保留。我认为一个平衡的自然生态环境比一个无虫无菌的人造环境更加简单合理。Fish个人认为,昆虫是自然界的一个基本环节,它们比人类出现得还要早,数量种类远远超过人类,具备很强的求生本能。要彻底消灭昆虫是不切实际的,人类最多在昆虫过量繁殖,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的前提下奋起自卫,暂时驱逐一下昆虫。例如让人类消灭蟑螂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美国德州大学生物学教授指出,被视为害虫的蟑螂只是其庞大种群中的一小部分。大多数种类的蟑螂靠腐败的有机物维生,这些物质里含有大量氮元素,蟑螂食用这些有机物后,会透过粪便把含氮有机物排放到土壤中,由植物再利用。假如蟑螂真的彻底灭绝,将对地球的氮循环造成严重破坏。哺乳动物和昆虫注定会相伴生活,直到世界的末日。(全文完)